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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治市中医医院关于调整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添加时间:2019-12-17       点击量:17231

各科室:

为进一步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工作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、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,根据院级领导及部分科室人事变动,特对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

组   长:刘忠理(院   长)

副组长:高洪平(副院长)

柴益鹏(副院长)

宗倩倩(副院长)

李素珍(总会计师)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院办,主任由张建忠兼任,负责院务公开日常事宜。

领导小组职责:

1.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研究制定医院院务公开事项的制度、内容、形式、措施、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。

2.定期组织召开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,及时公开医院发展规划、“三重一大”(重大问题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投资决策、大额资金使用)、职工奖惩以及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。

3.检查、指导各职能科室开展院务公开工作,加强领导,落实院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。职能科室未按规定公开所分管科室院务的,追究科室责任人责任。

4.及时向院职代会、院务公开监督小组通报院务公开的情况,接受院职代会、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、检查。

5.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院务公开监督检查,做好持续改进工作,促进院务公开的开展。

二、院务公开监督小组

组 长:郝孝东

副组长:李青峰

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,主任由李青峰兼任。主要负责对院务公开信息进行监督。

监督小组职责:

1.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,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、全面、及时,程序是否合法。

2.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和考核,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。

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原文件同时废除。

2019年12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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