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保转外就医申办规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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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办理范围
因病情需要或我院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,需转统筹区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。
二、办理资料及流程
1.办理资料
《社会保障卡》复印件一份、《长治市转外住院申请表》一式两份。
2.办理流程
(1)医保科领取《长治市转外住院申请表》。
(2)主治医师填写病情摘要及诊断并签字——科主任填写转院理由并签字——医务科审核签字——分管院长签署意见——医保科主任审核盖章。
(3)医保科专办人员进行系统备案登记后,患者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。
三、办理要求
1.来我院申请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,原则上必须为我院就诊患者。超我院执业范围的病种,原则上我院不受理转外就医申请。
2.我市分级诊疗病种按长治市医疗保障局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》(长医保发〔2019〕37号)文件执行,原则上不得办理统筹区外就医。
3.参保人员未办理转院审批手续,自行转外住院发生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,医院概不负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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